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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市公司暂停股票上市的情形?
2018年7月20日
金华企业顾问律师
http://www.txqyflzyf.com/
【法律依据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
第五十五条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:
(一)公司股本总额、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;
(二)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,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,可能误导投资者;
(三)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;
(四)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;
(五)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文章来源:
金华企业顾问律师
律师:
赵炳贤
[金华]
浙江丹溪律师事务所
转载请注明出处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txqyflzyf.com/news/view.asp?id=9199385036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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